另一个开头(仅供参考)-《空间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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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唐霖,我要回去了!”一个甜甜的声音说道。泡*书*吧(
个男孩的声音回道,“可不要忘记晚上的事哦!”
“放心啦,人家怎么会忘记呢,你也记得来接我不要迟到哦!”甜甜的声音俏皮的回答着。
“呵呵,我会的,不过这次真的不能就我们两个人去吗?”
“我也不想啊,可是小丽她们非要见见你的,我不好拒绝她们的。”
“好吧,谁让咱们的小惠同学心软呢,回去告诉你们的室友们,今天晚上要留着肚子,我请她们吃大餐。”
“嘻嘻,我就知道唐霖最好了。那我走了?”
“去吧。”
唐霖微笑着挥动着右手,目送着一个美丽的身影逐渐在湖边小径上远去。白衣裙裾飘飞,窈窕的背影在阳光下亮丽而夺目,只是从背影上看,就知道那个人的清纯靓丽。
眼看那道倩影消失不见,唐霖才放下右手,这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的男人的脸庞,文气而瘦削的脸颊上戴着一副低度眼镜,他的眼神很亮,阳光下闪烁着一种特异的光彩。配上他身上的白色休闲服,唐霖整个人似乎都散发着一种出众的气质。
那道倩影,便是唐霖最近开始追求的一个省师专的大三女孩,女孩并不是特别漂亮,但是长的可爱甜美,笑起来更是有一种令人舒心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把唐霖的心击中了,用唐霖的话来说――“当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我将来要娶她。”
而今天,是他展开追求行动的第七天。
情况进展良好,唐霖本来就是一个长相清秀,温文尔雅而又多才多能的男孩,对于那些在大学里闲得发慌的怀春少女来说,就像是童话里的人一样受欢迎。
就在刚才,他终于牵了那个女孩的手,在握住那只温软腻滑的小手的瞬间,唐霖感觉自己被一道叫做幸福的闪电击中。雷的他外焦里嫩,死去活来。
以至于那女孩都走的不见人影了,他还在岸边傻傻的笑着。
正当他傻傻的沉浸在他小小的幸福中的时候,一个弱弱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
“小唐同志,你就帮帮我吧,我儿子才三岁,我真的好想他”
唐霖身体一震,从幸福中闪电退出,脸上的甜蜜的笑容登时变得苦涩无奈,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身后出现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看到这个女人,唐霖就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
女人长的秀丽端庄,着装也得体,但是脸色苍白憔悴,眼神楚楚可怜,一对眉毛紧紧皱着,仿佛有着说不尽的苦楚。特别是两眼闪烁着晶莹的水花可怜兮兮的看着你的样子,真的很令人同情。
唐霖满嘴苦涩,但是话还是要说的。
“我说这位大姐,不是我不管你的事,实在是我无能为力啊,我们民政局是不管失踪人口的,你找我也没用啊。对,我今天是在公安局里办公,可是我真的不是公安局的办公人员,我都把我的工作证给你看了,你还不信吗?再说了,我不是给你介绍了管理失踪人口的李科长了吗,如果真的有什么线索,你应该跟李科长谈吗,为什么还是老跟着我啊?”
唐霖苦口婆心的解释着,他这也是被逼得,任谁被一个女人在耳边絮絮叨叨几个小时,都会忍受不了的,何况是唐霖这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还是唐霖的脾气好,换了一个人,早就甩手而走了。
说起这个女人,还要从今天上午唐霖去公安局办事的时候说起,他在办完事情,回到大厅的时候,遇到了这个女人,当时看她挺可怜,再加上家人失踪这种事情,唐霖就把这个女人引荐给了李科长,然后就离开了公安局。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离开后,那个女人也跟着自己出来,并且一路上跟着自己,要自己为他找儿子,可是今天是唐霖要跟师专的女孩约会,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所以只能推辞,而且,这也不再他的职能之内,就算是他想帮,也不过是介绍公安局的人给女人认识。
天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老缠着他,难道他长得像是小白?
但是从对面那女人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的这一番解释又没奏效,果然,当他住口不说了,女人又是弱弱的一句:“小唐同志,你就帮帮我吧,我儿子跟我走散了,他才三岁,你就帮帮我吧!”
“帮帮我吧帮帮我吧帮帮我吧”
这一句话,今天唐霖已经听了几百上千遍,耳朵都听出幻觉来了。一见到这女人,就条件反射的冒出这句话。
那女人跟着他一直走到大学城这里,但是唐霖要跟女朋友约会,自然不能带着她去,所以,在中午的时候,唐霖终于借着尿遁从厕所里的小窗子爬出去,才甩脱了这个女人,可是没想到,刚刚跟女朋友分开,这女人又阴魂不散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唐霖对女人说道:“大姐,你想让我怎么帮你。你说吧,我做就是了!”
女人听了,眉毛一扬,一手抓住唐霖的胳膊,喜道:“你答应帮我找儿子了,你答应帮我找儿子了?!谢谢你,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唐霖被女人抓着胳膊,脸色顿时有些不自然,原因吗,只要你看看唐霖被女人抓的有些变形的肌肉,就知道唐霖正在忍受着精神加**的双重折磨。
唐霖伸出右手,稳稳的把女人的手掰开,强笑道:“大姐,不要激动,我当然答应了。来,咱们找个椅子坐下,慢慢说好吗?”
可是女人显然没有坐下慢慢谈的耐性,见唐霖把她的手掰开,女人又把另一只手抓住了唐霖的胳膊,仿佛生怕唐霖一脱离她的手就要逃走似地。于是乎,唐霖的脸色变得更加不自然。
正当唐霖郁闷的要死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湘语,终于找到你了,你怎么跑到这儿了?这是在干什么?”
唐霖转头看去,就见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俊伟男子从大路那边跑过来,一脸的惶急,待男子过了马路,唐霖看的一愣,这个男人他竟然认识。
条文状的西服映衬出男子挺拔的身形,两鬓斑白,一双深邃的眼睛,阔鼻梁和宽脸颊,无不昭示着这个男人的不凡,这个男人,赫然就是唐霖常常在新闻上见到的环燕集团的董事长林成旭。
唐霖愣神的时候,男人已经走了过来,跟着他过来的还有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保镖。
男人一走过来,女人就立刻放开了抓着唐霖胳膊的手,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可怜兮兮的看着男人。
轻轻的把女人搂在怀里,林成旭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对唐霖说道:“实在抱歉,这是我夫人,想必她是要你帮忙找孩子吧?”
唐霖反应过来,笑了笑说道:“是啊,林先生,不过既然林先生来了,想必找孩子的事情就不需要我了。”
林成旭点了点头,诚挚的说道:“谢谢你了,小伙子。”说着,林成旭对怀中的女人说道:“湘语,我们回去吧,孩子我已经派人去找了。你不要担心,总会找到的。”
林成旭对唐霖点点头,就要搂着女人要回去。
“成旭,他长的好像咱们的儿子啊。”女人依偎在男人怀里,忽然说道。
“恩,像,如果咱们的孩子不丢,现在估计也这么大了。”男人温柔的对女人说着。
唐霖看着两人互相依靠着走过马路,午后灿烂的阳光在湖岸马路上落下斑驳陆离的影子,两排法国梧桐树中间,两人的身影渐渐走远。
唐霖在那一瞬间,仿佛懂得了什么。
眼看夫妇两人坐车远走,唐霖回过神来,想要离去,忽然,他看到地上有一件什么东西。
从地上捡起来一看,这是一个小荷包,明黄色的荷包上面绣着几条金线和一个可爱的娃娃,唐霖心想,这估计是那个女人掉的东西。
荷包捏在手里硬硬的,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好奇心一起,唐霖自然而然的就打开荷包。
“玉佩!”
在唐霖手心里安静的放着的,赫然是半块玉佩。
唐霖愣愣的看着手心的纯白色的玉佩,心中却如五雷轰顶。他颤抖着左手,慢慢的把手伸进脖子里,顺着一根银线缓缓拿出了一块跟手中玉佩一模一样的纯白色半块玉佩。
强抑着心中狂烈的紧张和激动,唐霖把两块玉佩慢慢的靠近。终于,两个半块玉佩合在了一起。
――完美无缺――
唐霖定定的看着手中的玉佩,慢慢的,眼中蓄满了泪水。
沙哑的嗓音回荡在湖边的小径:“妈妈!”“爸爸!”
抬起头,看着蔚蓝色的天空,唐霖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母。唐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多大年纪,因为唐霖的养父母也不知道,据唐霖的养父母说,他们是在二十年年前的某一天下午在野外碰到唐霖的,在久等不到唐霖的父母后,这对三十多岁还没有生养孩子的夫妻收养了小唐霖。
跟随小唐霖的,除了一身寻常宝宝穿的衣服外,就只有半块玉佩。
忽然!
“嘀――”
“砰!”
一阵刺耳的汽车鸣笛声和碰撞声把唐霖从追忆中惊醒,他睁开满是眼泪的眼睛,却惊恐的看到,二辆汽车在马路上撞在一起,其中一辆飞向湖面,而另一辆越野车却从马路上翻滚着飞起,划过一个低低的抛物线从马路边的梧桐树旁边穿过,向下落去。而它砸下的方向,赫然就是自己站立的地方。
唐霖张了张嘴,却没有喊出声来。只是一双眼睛里满是惊惧和害怕。
庞大的车身在一点五秒钟后落地,唐霖根本来不及躲开,看着巨大的车身带着猛烈的冲撞力砸下来,唐霖只留下他人生中最后的叹息。
他不甘心,刚刚得到了亲生父母的消息,就要急急的离开人世。他不甘心,在刚刚取得了女孩的心的时候就匆忙的离开人世。他更不甘心,自己才刚刚二十多岁,正是人生最好的时候,灿烂的花朵刚刚开放就夭折在这里。
剧烈的撞击让唐霖剧痛之后,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他没有看到,他手中的玉佩跟他一样,也被撞的粉碎,但是奇怪的是,玉佩被撞碎后,却神奇的化作一团白光,融进了唐霖的身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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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
寂静的黑暗。
无有尽头也无有来由的黑暗。
当那一束白色的光芒照耀在唐霖的意识上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窒息。也许只是短短的一瞬,但是已经让唐霖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无边的黑暗给唐霖带来了无尽的死寂。
光速落下,在他还有些迷糊的时候,就被这束白光拽进了一片五光十色绚丽多彩的世界中。
唐霖震惊的看着四周无数的彩色光点,如宇宙星空一样浩瀚的空间,巨大的星团和光带充斥其间,红的黄的紫的各色的光点围绕着他在转。但是,再次的,失去了躯体的唐霖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一下这浩瀚的宇宙星空,就被一股力量拉扯过去。
顺着白色的光束,向下坠落。
紧接着,
唐霖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什么东西里,死亡后的空虚感却瞬间消失无踪。一种充实感顿时盈满唐霖的心田,他再次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
不过,还没有来得及高兴,他马上就感受到一股剧烈的疼痛从脑勺传来。强烈的疼痛让他的意识还没来得及触摸新的世界,就让他再次陷入昏迷中。
意识陷入昏迷的刹那,唐霖似乎听到了野兽的咆哮声,人类的痛呼声和弓箭破空发出的尖锐鸣叫声。
第一章科林道尔
寂静的山林中,忽然飞起一阵鸟群。鸟群遮蔽了灰沉的天空。
紧接着,茂密的丛林飞出一支冒险者的队伍。
头先一个身材瘦小的年轻男子快速的在满布草藤的山林小径上掠过,他上身穿着一件灰色的皮甲,右手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刃。
遇到挡路的草丛树藤,手中匕首快速挥舞,便将小径清理一空。他在前面开路,后面的人从他清理出来的地方依次跑过,快速而有序。
小径只有两三米宽,路上还不断有石块挡路,曲折而险峻,但是队伍的速度却丝毫没有降低。
瘦小的男子挥手斩断一根手臂粗大的草藤,站在一块高高的巨石上,望了一眼森林的远处,回头对后面队伍中一个身材健硕的男人说道:
“头儿,我们快到了。再有一个钟点的时间就能走到林登德鲁伊那里。”
这支队伍共有七个人,除了瘦小的男子和被他称为头儿的男人外,还有五个二三十岁的男子。都是一副冒险者武士的装扮,但是其中两个人却抬着一个担架,上面正有一个少年昏迷着。看起来应该是受了伤。
听到了瘦小男子的话,被他称为头儿的队长回过头来担忧的看了看担架上的小男孩,马上下令道:“再快一点!”
于是已经够快的队伍登时又上了一个台阶,如果唐霖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这些人的速度已经可以媲美百米赛的冠军了。
穿越山林中荆棘密布的小路,这对冒险者队伍很快消失在茂盛的丛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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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唐霖在尖叫声中豁然从床上坐起,他惶然的看着四周,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张木床上。
刚刚睁开双眼,唐霖还没从震惊中恢复,就猛然感觉到脑子一阵剧烈的疼痛,这疼痛来的迅猛而狂烈,像是有刀子在脑子里翻动一样,唐霖唐霖哪里受到过这种痛苦,很干脆的再次昏迷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唐霖终于悠悠然的清醒过来,可是,脑子里却出现了一些奇怪而陌生的场景。
“呃,好疼,我这是在哪儿?难道我没有死吗?”
“我是科林道尔。”
“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片刻之后,唐霖终于睁开了双眼,
秋天里的江边寒风飒飒,光秃秃的大堤上三个人并排而立,长天一色,澄净湛蓝,浑浊的江水汩汩的流淌,带起一阵水汽。水流撞在岸堤上的石头,溅起一**水花。
这三个人,一个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另外两个人是年轻的男子,其中一个男子长的特别英俊。他的手中正捧着一个黑色的骨灰盒,匣子已经打开。露出里面的灰色细末。
“撒吧!”英俊男子沉重的声音带着伤感。把手伸进盒子里,攥起一把骨灰,手背上青筋勃、起,显示着男子心中的激动。老头和另外一个年轻人也分别抓起一把骨灰,灰色的粉末从他们手中漏下,被江堤上的狂风吹散在空中。
天地间有如此静穆!
灰色的骨灰在风中飘扬,一直飞到江里去,几个人沉默的抛洒着手中的纪念。一如挥洒哀伤。终于,在英俊男子的手中结束了最后一把骨灰,细细的感受着手中的尘灰,英俊男子在心中叹了口气。
天边排浪带着腥风向江堤上袭来。英俊男子回忆起了他这两天所经历过的匪夷所思的事情。
一天前,天京市新城区。
大雨笼罩了整个城市,天色阴沉的可怕,十月里的雨水夹杂着冷飕飕的风从天上落下,更加让人不敢出门,街道上零零散散的走着几个人,时不时飞跑而过的汽车溅起一阵雨水到行人道上。
黑色的雨伞下,几个行人匆匆忙忙的在赶路,丝毫没有向路旁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看去的**。而此时,正有一个黑色的人影在巷子里的雨水中挣扎着。
灰色的天空下,路旁的小巷子在雨中显得冷寂残破,五米多宽的路面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袋,废料盒。而在这些水淋淋的废物堆里,一个黑色的人影正在努力的向大路上爬着。这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二十多岁的面庞上面沾满了雨水和泥土。
他趴在水洼里,使劲的向外面伸出手,期望路上的行人能够注意到自己,黑色的上衣已经透湿,他扭动着身体想向路边爬去,可是却怎么也动不了。
眼看路上的行人又一次的消失了,他失望的摔下右手,嘴里发出“咳咳”的呻吟声,似乎在表示不满,但面容上扭曲痛苦的表情却表明他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我就要死了吗?”
感觉着心脏越来越微弱的跳动,方南不禁如此想到。在他二十多年的生活中,他从未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死去,身体渐渐的冰凉了,呼吸也越来越急促,方南最后又努力的聚起仅剩下的一点力气抬起了头,向大路上看去。
哗哗的雨水下的更大了,大街上连刚刚零星的几个行人都不见了,只有不时掠过的几辆汽车从巷口跑过。方南黑色的眼瞳里发出绝望的叹息,重重的垂下了脑袋。
他静静的趴在水洼里等待着死亡的到来,静下来后,他反而觉得呼吸稍微顺畅了一些,心脏的绞痛也好了一些,微微叹息了一声,或者说是微微呻吟了一声,方南不禁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来。
也许根本没有什么一生,短短的二十多年,还不足够他去完成什么壮举和大事。他只是想在临死前有个美好的纪念。可是他悲哀的发现,他的生活中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
方南的爸爸是个杀人犯,因为在监狱里呆的太寂寞,所以用了一些“特殊的方法”提前出来了,后来就遇到了方南的妈妈,于是方南的爸爸又添了一个强奸的罪名。然后方南的爸爸就在一个写着抗拒从严的高墙下“砰”然而逝!
方南的妈妈是个基督教徒,而且还是那种特别虔诚的信徒,所以在方南爸爸砰然而逝后的第十个月里,方南诞生了!这不得不说是方南的幸运。
小时候的方南过的简单快乐,但是也仅此而已,他简单的生活源自于母亲的信仰,可也许是基因中多了些父亲的东西,从小他就对诸如上帝仁爱的东西不屑一顾。
鉴于方南对上帝的态度不是很诚恳,所以在方南八岁的时候天父作为惩罚把方南的母亲带走了。并且告诉他,“什么时候肯相信天父了,就把妈妈还给他。”当然,这些是方南妈妈说的。
从此以后,方南就天天祈祷,期望天父把妈妈还给他,可是妈妈始终没有再回来。后来他就离开了母亲的小镇,流浪去了。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方南成了一个“旅行家”,流浪在燕京市区的大街小巷里,在这里,他如鱼得水,与这片街区融为了一体。可是,再如胶似膝的亲密爱人也有一天。就像今天。
跟以往不同的是,今天的停尸巷是那么寂寞,那么冷清,连到这里的方南都有些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初衷――倒卖文物!
忘记就忘记了吧,当天父又来接自己上天堂的时候,方南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想上去跟母亲见面,对一个基督徒来说,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罪过。
“阿门!请原谅我!母亲,请原谅我!”
方南的眼睛缓缓的闭上,身体瘫软了下来,呼吸渐渐微弱不可闻。可是他突然又睁开了眼睛,像是回光返照一样,他的眼睛精光闪烁,死死的盯住了大雨中的小巷巷口。
劈!!!
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灰色阴沉的天空,一个人影非常突兀的出现在停尸巷的巷口,借着那道闪电,他看清了人影的相貌,那是一个长相很帅气的男人,以往方南是极度讨厌这种男人的,但是今天他觉的那个男人真是长的无比顺眼。
他刚想呼救,但是那道人影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撞击了一下,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巷子里飞了过来,
砰!那个男人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水花。
那个男人正好落在了方南的前面,这次方南更加的看清了男人的相貌,看上去有二十七八岁左右,长的有点像混血儿,高挺的鼻梁上是一双深邃的眼睛,头发长长的,黑眼黑发。只是他趴在地上,方南也不知道他的身高。想必也不会太低吧。
方南在打量这个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却已经爬了起来,只见他踉跄着扶着一个垃圾箱站起身。然后转过身对着巷口大声喊道:“想杀我吗?来啊,你们这些怪物,我不怕你们,就算你杀了我,还有千千万万个人会发现你们的秘密。”
正在地上趴着的方南大吃一惊,他顺着那个男人的目光看向了巷子口,临死前他也要看看这个男人说的怪物长的什么样子。
他的脸色迅速的苍白,继而变的铁青,这个抬头的动作已经耗尽了他生命中最后的力量。也许是天父可怜这个孩子吧,接着方南就看到了他这一生都忘不了的情景。也是他这一生最值得纪念的东西吧。
方南紧缩的瞳孔里映照出了巷口的景象:一个透明的人形物体在大雨中缓缓向停尸巷中的男人走来,豆大的雨滴打在空中溅起一朵朵水花。这情景有着说不出的诡异。明明空无一物的空中却有一个人形物体在走动。
那道透明的人形物体慢慢得逼近了那个男人。而那个男人只是看着,然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接着,方南就晕死了过去。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原来这个世界真他妈的有透明人啊!!!
在方南晕死过去后,他很幸运的没有看到,那个透明人拿起了地上的一根废铁管,一下就把那个男人捅了个透心凉。看着那个男人缓缓倒地,透明人似乎在等待什么,就在那个男人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扔下铁管,消失在大雨中。
就在透明人走了之后,却没想到,一根高压电线突然从楼上摔断,粗大的电线带着强烈的电流一下子就落到了地面上。然后很自然的,停尸巷的两个人就变成了两具焦黑的尸体。
雨下的更加急了!
第二章复活下
方南的意识渐渐模糊,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白色的门,在漆黑的意识空间里,这道门是那么的光亮和耀眼,以至于方南丝毫没有迟疑的就往哪里飞去。刚一跨过那扇门,他就感觉到了心口一阵恶心,嗓子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一样,方南不禁咳嗽了出来。
“咳!咳!咳!”一大团血被方南咳了出来。
可是方南立刻就惊呆了,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活了过来,而且躺在一间屋里。身下的软床和天花板上华丽的吊灯显示着他处于一个美妙的地方。
方南怔了怔神,终于确定了自己又活过来的这个事实,他动了动嘴角,想问问有人在没有。他当然要感谢那个救了自己的人,可是他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一阵虚弱的无力感袭击了他的全身。像是抽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一样,他竟然动也动不了。
也许是后遗症吧,方南感受着身体的无力,心中却并没有什么沮丧,毕竟他活了过来,他没有理由不感谢那个被他骂过无数遍的天父。
方南心生感激之下,更加迫切的想见一见那个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的人了,他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的摆设,最后惊奇的发现这间房子竟然是一个贵宾套房。对,他肯定这间华丽的房间就是那种大酒店里才有的贵宾套房。
以往他在这种大酒店对面仰望过无数次这种房间,虽然没有一次能亲自进来享受一番,但是这丝毫不妨碍他对这种房间的了解。他甚至仔细研究过这房间的便池是何种材料做的。
使劲摇了摇脑袋,方南发觉自己不是在做梦,然后他就惊喜的发现他竟然可以动了,虽然身上的无力感还是很严重,可是他终于可以说话了。
方南挣扎着坐起来,突然“啪”的一声,一个东西从他身上掉落在地板上。方南一看,见是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安静的躺在那里,没什么奇怪的。可是他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似的。活动了一下身体。很正常,除了没穿衣服之外,除了胳膊变粗了点之外,除了皮肤变白了点之外,除了
“啊??”
一声嘹亮的尖叫声从11号贵宾房里传出,声音惨烈悲壮。立刻惊醒了正在楼道里打扫的清洁员,正在送饭的女职员和正在隔壁房间里偷情的两个白花花的**。
“咔嚓!”房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穿工作服的年轻男人紧张的走进来,问道:“怎么了,文先生?出了什么事?”
而我们令隔壁房间的男性在紧急时刻阳痿的罪魁祸首这时却正赤身**的站在衣柜的镜子前自我欣赏着。
不过他的表情却并不像在自我欣赏,方南惊骇的看着镜子里的人,半响没有反应,直到那个工作人员叫了他第三遍时,他才木然的回过头来看着那人。
“我怎么会在这里?”
“这是您的房间啊,文先生。”
“我的房间?”
“对,您三天前入住本酒店,就在这里啊!”工作人员皱着眉头疑惑的看着方南。哦,或者说不是方南,而是文先生。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风趣优雅的文先生怎么会今天变得这么奇怪。
“我叫什么?”
“您?您叫李文,李先生,您是不是生病了,需要我去给您叫一位医生吗?”
“不用,我很好,你可以出去了。”
年轻的工作人员迟疑的看了看又在镜子前坐下的文先生,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轻轻的带上门出去了。
望着镜子里的人,方南忍不住的打了个寒颤,那帅气而白皙的相貌,颀长的身形,健美的肌肉和混血儿特有的气质,都昭示着他昨日不是梦境。那个透明人也不是梦境。
而现在,更不是梦境,也不过是他一觉醒来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已
坐在床边的地板上,方南死死的盯着镜子看,他怎么都不理解为什么昨天还面临死亡的他今天却借着另一个人的身体复活了。难道这就是传闻中的借尸还魂?
想到这个可能,方南的身体剧烈的颤抖了一下。神经末梢直接刺激到了手指指端,而他的手边正好有一个东西,正是那本平凡的黑色笔记本。像触电一样,方南迅速触碰了一下那本笔记又抽了回来。
他的注意力终于从那面该死的镜子转移开了,看了看手边的笔记本,方南想起,这不就是他起身时摔掉的东西吗?突然他想到,既然这笔记本放在自己身上,那肯定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或许就是救自己的人放在自己身上的。
迅速的拿起那本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就那么坐在地板上把笔记本翻开了。
黑色的皮夹套一翻开,第一页的白色纸面上写着大大的三个汉字:“记事本”。右下角有一个小小的“李”字,方南联想到那个工作人员喊自己叫文先生,那这么说来这本笔记肯定就是那个人的东西了。
他的心脏跳动加快了一点,颤抖着双手翻开了第二页。
“草!”
方南忍不住骂了出来。第二页竟然被撕了去,不只是第二页,后面的几页都不见了。他快速的翻动着笔记本,期望能从后面看到什么文字来,可是他失望了。一直到最后一页,什么都没有。干净的都可以跟一年级小学生的寒假日记本相比了。
方南攥着笔记本狠狠的捏着,性子里的暴力因子被激发了出来,他丝毫都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又变大了许多,所以在笔记本被撕裂的时候他还在沉浸在激动的心情中。
“刺啦!”
黑色的笔记本终于一分为二,在方南用力的惯性下向两边飞出。幸好方南背靠大床,只是吓了一跳而已,没有摔倒。
随着笔记本的飞出,一张小纸条从中间滑落,轻飘飘的落在了地板上,方南惊讶的看着小纸条,心中无比佩服,这个人竟然还弄了一个暗匣。
捡起小纸条,方南发现,纸条上就俩字加一组数字,也许是因为纸条太小吧!方南推测道。对着灯光,他细细的辨认了一下纸条上堪称比蚂蚁大多了的字迹。
他轻轻的念了出来:“罗博士,我的朋友,记住这组数字吧,它会带你找到这个世界的真相的。
“19850506”
“这不是我的生日吗?”方南失神的看着手中的字条,心中震惊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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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萝莉的诱惑上
方南看着这张无头无尾的纸条,彻底没辙了,没有地址,没有电话号码,没有姓名。哦,他私下认为是没有人会叫罗博士这种名字的。他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不够用了,所以他试着去分析一下。
但是这种费脑筋的行为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中几乎没有出现过,当他开始分析的时候他觉得分外艰难,就像脑袋里被人灌了一锅浆糊一样。
“嗯,我借尸还魂了。”方南分析道。“然后我活了过来,在别人身上。”
“草,那我的身体呢?”方南终于想到了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亚于世贸被撞对美国的重要性,所以他心急火燎的开始找衣服穿。
这时候他发现,这位文风先生的衣物十分齐全,衬衫,外套,领带,西裤等东西都整齐的摆放在衣柜上面,哦,还有一个桃色的内裤。看着内裤上面印着的大大的桃心,方南半响无语,然后以迅雷之速套了上去。
不就是女生一样的内裤吗?我穿!方南带着极大的怨念飞快的把衣服穿戴整齐。
穿上衣服的他这时又发现,在衣柜的旁边貌似还有一个不起眼的黄色皮箱,只是在衣服的掩盖下刚才没看见。他蹲下身子,轻轻抚摸了一下箱子的皮质外表。亮银色的密码锁在正中,可是已经被打开了。
箱子里的一角微微漏了出来,方南的心脏很不争气的狠狠跳了一下,红色的纸面是那么的刺眼,在他二十多年的生涯中,他不知道有多少次梦想着能有一个这样装满红色纸面的箱子。
压抑着颤抖的心脏颤抖的双手,方南打开了黄色箱子,一叠叠整齐的红色老人头装满了方南的眼眶。那面额一百的红色数字像是高压电线一样彻底电晕了方南脆弱的心灵。
啪!一声响动传进方南的耳朵。令他骇了一跳。
他立刻扔开了手中的箱子,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看去。然后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床对面的电视里发出:“最新报道,今天早上八点,有人在北五区发现一具尸体,该尸体据法医说是昨天死亡,而且身体有被高压电电击过的迹象。根据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随着女记者的声音响起,电视的画面亮了起来,方南死死的盯着电视里的那个他熟悉的小巷子,盯着那具在地上躺着的“人”。
看着自己的尸体是什么感觉呢?
这时候的方南真是五味杂陈,嘴里像噙了苦药片一样。他突然眉头一紧,站起身来。继而就发现了屁股后面的遥控器。不过已经心神不定的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这里,而是――找袋子!
不论如何,他都要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论如何,让方南对这满箱子的钱视而不见,那简直就是要老酒鬼断酒一样。不停的翻找了几分钟。
他在找到一个墨绿色手提袋的同时也找到了几件不属于酒店的东西。分别如下:黑色发套、假胡子、隐形蓝色眼膜和一只口红。
而面对这些奇怪的东西,神经已经被一系列变故刺激的麻木的方南只是随手一丢,它们就又飞到角落里去了。方南拿起手提袋,开始往袋子里装钱。一叠叠的红色老人头被扔进袋子里。
终于在袋子装的差不多的时候,方南停下了。他对着镜子整了整衣服,发现这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黑色的外套衬托着混血儿的高挺鼻梁和深邃眼神。真是帅到掉渣。
方南恶意的嘲弄了一翻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再帅,还不是被我给占了!
提着手提袋,方南打开了房门。不出所料,外面的走廊装饰的金碧辉煌,起码对方南来说,墙壁上的金色墙纸在灯光下是那么刺眼。晃的他眼疼。
“李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一个柔和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吓了方南一跳。他向右看去,见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服务员在对自己说话。
方南淡淡的回道:“哦,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那李先生这边请。”那个服务员丝毫没有因为方南的冷淡而改变,向一边的走道指了指说道。
方南故作镇定的点了点头,向那个服务员指着的方向走了过去,当他提着绿色提包转过拐角后。那个长相清秀的服务员却叹了口气,提着衣领说道:“哎,老张,真被你说中了。李先生的确变化挺大的。今晚的饭我请了。”
一楼的大堂中,一个身穿同样服色的年轻男人正在一个玻璃柜台后面哈哈笑着。正是方南刚醒的时候见到的那个男生。这时他正高兴的对着衣领的通话器说道:“哈哈!我说了你还不信。李先生今天的变化让我也吓了一跳,不仅头发理了胡子剪了。而且连人都改变了好多。是不是觉得他突然变的很冷漠啊?!”
方南提着袋子下了电梯。一电梯就碰到了两个勾肩搭背的男人。看情形,应该是从背背山下来的。方南一阵恶心。连忙闪在一旁。
这时,那个男服务员也看见了方南,他急忙说道:“好了好了,不跟你聊了,李先生下来了。”
方南躲过那两个男人,立刻就急急的走向大厅门口。可是他还没走几步,就被人叫住了。
“李先生,今天要出去吗?”说话的正是那个进过方南房间的男生。
方南木着脸点点头。他现在正急着去找自己的身体,不想在这里多待。期望那服务生能“知难而退”。可他的算盘打空了。
那男生丝毫没有因为方南的态度而气馁,反而微笑的继续说道:“那李先生去哪?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替先生安排车辆。”
方南一听来了兴趣,这里竟然还有这种服务?他心中惊讶,但是面色不露分毫。只是说:“我要到新城区一趟。”
“好的,请稍等,我这就替您安排。”男生说着就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简单的两三句,他就放下电话对方南说道:“好了,李先生,那边举着牌子的车就是替您安排的车了,祝您出行顺利!”
“哦,谢谢!”方南也挤出了一丝笑容道谢。只是如果他的表情不是像便秘一样勉强,就显得更加的诚恳了。说完他就要转身而去。
可是他又一次的被叫住了。这次却是个弱弱的女孩的声音在叫自己。
“李先生!”
方南在心底说道:如果是个漂亮女孩,那我就原谅你。然后他转过身来。果然是个美丽的女孩。只是年龄太小了点。从她那怯怯的明亮大眼睛和小巧的鼻子跟嘴唇可以看出,她最多不过十五岁。方南一阵满意。
他又挤出了一丝笑容来,只是这次自然多了,虽然那笑容看上去有点像怪叔叔遇到了小红帽。
“什么事?”方南温和的问道。
小女孩见方南看着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先生,您上次的钱还没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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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萝莉的诱惑下
“什什么?”方南瞪大了眼睛看着小女孩。心中却掀起了愤怒的巨浪:李文,你这个人渣,竟然连这么小的女孩都下得了手。
见方南瞪大了眼睛凶狠的看着自己,小女孩有些害怕的后退了几步。方南顿时醒了过来,立刻他就感觉到有几道利剑一样的眼神在盯着自己看,不用想也知道是那些工作人员的杀气了。
方南现在是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了,那无形的鄙视眼神让他觉得无地自容。他迅速从内兜里拿出一把老人头放在了小女孩手上,然后提着旅行包狼狈逃窜。
望着方南狼狈的身影,小女孩有点反应不过来,她有些疑惑,今天的李先生怎么这么怪?不过当她看到手中厚厚的一叠钱时,立刻喊道:“李先生,你给的太多了,只要两百就行了。”
可是方南那里敢停留,听了小女孩的话,他跑的更快了。瞬时就来到了那个服务生给他安排的车子旁边,打开车门一钻,扬长而去。
小女孩见方南已经走远,有些莫名其妙。看着手中的钱,她自言自语道:“今天李先生是怎么了?我给他买的假发套假胡子也不过就几十块钱,他竟然给了我这么多。真是奇怪。”
而狼狈逃窜的方南这时已经在一辆飞驰在大街上的汽车上。他正在愤怒的咒骂着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二百块!二百块就糟蹋了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李文啊李文,原来你是这样的一个人哪!”
觉得自己替人背了黑锅的方南一肚子不爽,坐在后座上生着闷气。可他不说话,前面的司机却有点不耐烦了,他瞄着后视镜里的方南说道:“李先生,今天去哪儿啊?您倒是说个话啊?”
方南一阵汗颜,连忙对司机说:“我到新城区。有急事!”
“好嘞,您坐好了!”司机说着话就把档速调到了最高。风驰电掣一般的从繁忙的大街上开了过去。速度之快,给人的感觉不似在开计程车,而是在开赛车一样。蓝色的车身利索的从来来往往的车辆中穿行,有几次都差点撞到人,车里的方南被颠的左摇右晃。亡魂皆冒。
“停!停!停!开慢一点,开慢一点!”方南大喊道,连声音都变了,他可从没经历过这种飙车的刺激。如果不是心脏也换了一个,说不定他现在又要倒下了。
前面的司机闻声把车速降低了下来,疑惑的问道:“怎么了李先生,您不是最喜欢这样子飙车吗?”
方南愣住了,感情这种飙车的事情李文常做啊!可恶,这个家伙简直是个神经病。方南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是像这种不拿人命当回事的行为他还是极为反感的。他对司机哀叹道:“哎,最近我查出了我原来有心脏病,所以不能在开快车了。”
“哦?这可真是个坏消息。”司机吃了一惊。
方南说完就缩在后车座不再说话,车里一时冷静下来。过了不多久,停尸巷就到了。方南丢下了一张老人头就直接下了车。奔向大街旁的那个小巷。
还没走到街口,他就发现在小巷已经有几位警察在封锁现场询问人员。方南一眯眼就看到了对面大楼上的钟表,九点十分。他觉得有些奇怪,按理说如果是判定意外事故,他的身体应该被运走了啊,怎么还在这里。
他挤开在巷子口围观的人群,进到了巷子里,巷子很小,所以他一进去就看到了自己的尸体。那黑色的皮外套和稠密的头发,以及右耳朵上面的两颗大大的黑痣都显示着那具趴着的尸体就是自己。
方南一时悲从中来,泪满双眼,心中好像有无数的丧钟在敲响。他愣愣的看着离自己不远处的尸体,悲伤的同时感到一股深深的寒意袭上心头。
自己明明心脏病突发死掉了,可是竟然莫名其妙的还魂在另一个人身上。可如果这个人醒了怎么办?还有,他临死前看到的透明人又是什么?如果说以前他打死都不信会有科幻电影中的人出现在现实时,那么现在自己复活的事实告诉他,什么都可能发生。
对了,电击!方南突然想到一个他忽略了的细节。自己昏死后似乎又被高压电电击了一次。那么很可能自己占据这具身体就是因为电击的原因。他又想起昏死前这个混血儿说的话。那个透明人明显是来追杀他的。只是最后的场景他却没有看到。
现在他能醒来,估计是透明人没有杀死他吧!可是他怎么会在酒店里醒来呢?
方南正在思考的当。突然身后一个硬物顶住了自己的腰间。接着一个沙哑怪异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李斯特先生,我终于抓到你了,你可真是难找啊,如果不是你今天没有化妆,我还没那么快就找到你了呢!哦,你可千万不要乱动,否则我也不介意提着个死人头去领赏的。”
方南用了百分之一秒的时间就想明白了顶在自己腰间的东西是什么了。他的身体立时绷紧,心脏不争气的狠狠跳动了一下。
“你想干什么?我不是什么李斯特,我是李文。”方南压低声音道。
“哦?你又改了个名字叫李文吗?很好听的名字,那么,亲爱的李斯特先生,请不要回头,跟着我的步伐慢慢往后退。OK?”怪异的声音继续说道。
方南紧张的冷汗直流,这时身后的人开始扯着他往后退,他只能跟着向后退去。一直到出了人群,身后的人才停了下来,可是那人却突然把手搭在了方南的肩膀上,带着方南的身体向一辆黑色的商务车走去。在方南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打开车门。
依旧是顶着自己的腰间:“进去!”
方南只得钻进了车里。直到这时,他才看清了身后的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白人,线条分明的脸庞略显苍白,瘦瘦的身形,穿着一个绿色风衣。方南只匆匆扫了一眼他的侧面。那人就从另一边上了车。
“别来无恙啊,李斯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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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一波追杀上
苍白的脸上,一双炯炯有神的蓝色眼眸似笑非笑的看着方南,高挺的鼻梁上戴着一副平光眼镜浓密的褐色头发下是宽阔的额头。
方南打量他的时候,那人已经在座位上做好,他的右手上赫然有一个小巧的手枪,黑色的枪身泛着冷意,幽幽的洞口指着方南的脑袋。
那白人见方南盯着他看,笑着用怪异的中文说道:“怎么了?我亲爱的老鼠,你一贯的机警哪去了?”
方南微微闪开了枪口,开口道:“你是谁?我不认识你,而且我不叫什么李斯特,我叫李文。你恐怕找错人了!”
可方南一动,那白人的枪口也跟着移动,始终指着他的脑袋。方南的话他没有理会,反而从车座下扔了一个手铐过来。
“自己带上,别耍花招,否则我一枪打爆你的脑袋。”那白人寒声说道。
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方南非常识相的把手铐铐在了手上,对于手铐这种东西,方南是极为熟悉的,因为他亲身体验过很多次,而且他对怎样解开手铐也很熟悉,这大概就源于他父亲优秀的基因吧。
看着方南铐上了手铐,白人却丝毫不敢松懈,一边注意方南的动静,一边缓缓开动了汽车,向前驶去。
车窗是那种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类型,墨色的窗玻璃让车内的气氛显得很沉闷。方南继续问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抓我?”
“哈!哈!哈!哈!”中年白人大笑了起来,但随后却冷不丁的用枪托在方南头上砸了一下,“砰!”方南被砸的一头撞在车玻璃上。顿时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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